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开展以来,元阳法院创新机制,着力把执纪监督贯穿于案件执行全过程,突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节点和内部外部两个主要方面,把强化执纪监督作为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抓手,打造“阳光执行、廉洁执行、高效执行”,有效助力了执行攻坚活动的开展。
一是架牢制度高压线。针对执行工作与当事人切身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该院始终把纪律作风放在执行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要求执行干警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一系列规范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形成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担责、履职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内部制约。由纪检部门直接开展执行工作专项督察,要求执行局对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和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开创跟案督办机制,由纪检部门专门选取10件执行案件作为代表,实时跟进监督执行进展情况,对干警办案行为、司法作风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实现从“跟在后面走”到“主动同步进”的转变。
三是畅通外部监督。在做到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与信箱的同时,由纪检部门随机通过电话问询或登门造访等形式回访当事人,对干警执行过程中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中,将干警执行纪律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直接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鞭策干警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不进则退的底线思维,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作者:县法院 王克宝)